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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 强能力 提待遇——甘肃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来源/ 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 时间/2024-11-11 09:08:06

原标题:建机制 强能力 提待遇——甘肃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睿君

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我国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力量。

2018年以来,甘肃省立足省情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做活乡级、以乡带村,做实村级、以村促乡,乡村一体、整体发展”的目标不断推进,提升了村卫生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调动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数据是改革成效的有力证明:全省乡村一体化管理率达100%,乡村医生队伍中45岁及以下比例达38.31%,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29.24%;与2015年相比,全省村医队伍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提高了24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比例提高了22个百分点。

创新建机制,畅通乡村一体化组织运行

乡村医生是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多年来,乡村医生身份半医半农、收入较少等,成为制约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关键因素。对此,省卫生健康委紧盯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免除村医后顾之忧,不断激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省所有村卫生室已转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使村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

乡村医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被赋予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进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结算,实现医保结算全覆盖。

厘清部门责任,强化监督履约管理,推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到岗率大幅提升,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率达100%。

针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较高,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在岗村医,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录用。

……

改革成效好不好,广大村医和群众最有发言权。

身份解决了,生活有保障,令古浪县新堡乡兴民新村卫生室村医王平干劲十足,“现在,我们属乡卫生院统一管理,每月有固定工资,内心有了很强的职业归属感,更要尽职尽责守护好群众健康安危。”

说起村卫生室的变化,兴民新村群众秦天桃连连点赞:“村里建了标准化卫生室,不仅药品齐全,还添置了多台现代化诊疗设备,特别是在乡卫生院的帮助下,村卫生室成立了胸痛救治点,为胸痛患者提供方便,提高了急诊患者的救治率。”

截至目前,全省有357名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并积极推进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持续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和贡献率。特别是针对偏远地区村卫生室无合格村医的问题,我省实行乡镇卫生院派驻制度,累计派驻乡镇卫生院医师2000余名,让当地群众能够实现小病不出村。

多措抓培训,夯实乡村一体化能力支撑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工程,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

针对乡村医疗卫生队伍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运用超前储备、脱产轮训、岗位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能力。

我省已连续十年实施村医订单定向培养项目,每年计划招录500名,已招录2361名,目前已有1412名临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村医岗位。

从2016年起,省财政加大投入,连续5年分批组织在岗村医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化脱产培训。同时,每年遴选1500名左右乡村医生骨干到基层医师基地强化培训,并开发全省远程培训平台,组织专家录制课件,对1.8万名乡村医生开展系统化远程培训。

为满足乡村医生能力提升需求,华亭市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专门建立培训基地,选派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承担培训任务。培训结束后,全市还统一组织考核,由卫生主管部门颁发合格证书。

华亭市东华镇裕光村村医赵代兴几乎年年参加培训或进修,时间短则一周,长则半年,培训内容包括急救技能、公共卫生服务等。“老师手把手指导,课上既有观摩示范又能动手实践,每次参加完培训,我的能力水平都有大提升。”持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赵代兴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明星医生”,且中医理疗、慢性病防治等样样都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在东华镇卫生院院长张润看来,通过不断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完善村卫生室管理机制,村医处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均有所提升,筑牢了村级卫生服务网底。

全省各地还安排乡村医生每周1天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临床实践,或由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到村卫生室坐诊,开展临床带教指导,并自下而上层层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有力带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全力提待遇,释放乡村一体化政策效益

为吸引人才、稳定队伍、激发活力,我省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下,积极为村医增加收入、提高待遇保障,让村医从乡村一体化中受益。

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政策资金,明确村医有六部分收入,包括省级定额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中医药服务收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

同时,将村医定额补助提高到300元/月,1000人以下和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到400元/月。在落实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把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了村医个人收入和工作积极性。

“过去,我每年只有几千块收入;现在,每年收入增长到3万多。”文县范坝镇草坝村村医何银平告诉记者。

不仅如此,我省还实行在岗村医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个人按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乡镇卫生院缴纳部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对离岗村医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每人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截至目前,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在岗村医都购买了养老保险,离岗村医全部发放退养补助。

“现在我们属于‘县管乡用’,不仅工作期间收入有保障,退休后还有国家发放退休金。”何银平感慨地说,“没想到,咱村医也端上了‘铁饭碗’。”

改革添动能,群众得实惠。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推动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全省各地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优化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仅有利于医疗资源供需合理配置,更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相关负责人说。

  如今,随着乡村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保障了村卫生室正常运行,改善了村医的工作环境,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合理化,提高了乡村医生服务积极性,广大村医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更好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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