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民生托底让民心更暖
——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保障有力
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艳华
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
保民生最重要的是保“底线”、保基本。
社会救助是一项保民生、托底线、促公平的“暖心”事业,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形成了“兜底保障常态化、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分类管理科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的工作运行机制,编织了一张覆盖城乡、托底保障的“安全网”,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体系搭台子
“太谢谢你们了,你们为我办理低保和临时住房补贴,又申报临时救助,就像我的家人。”近日,迎宾二小区的柳师傅拉着网格员的手感激地说。51岁的柳师傅在一次就业体检中查出直肠癌晚期,他无儿无女、又无固定居住场所,生活较为艰难。迎宾社区将柳师傅列为重点照顾人群,为他办理低保和临时住房补贴,又为他申报了临时救助,缓解了他的生活困境。
为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精准度,我市健全体系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要发挥好社会救助在调整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就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21年以来,我市制定出台了《嘉峪关市贯彻执行社会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配套出台了《嘉峪关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政策性文件,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从顶层制度设计上搭建完成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城乡低保暖人心
“我现在生活很幸福,社区为我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经常打电话嘘寒问暖,去年低保标准又提高了,我的生活更有保障了。”说起低保提标政策,朝晖社区重点照顾对象马师傅逢人就夸。
我市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大社会救助投入,城乡低保标准从2019年的640元/月提高到2023年的815元/月,增幅27.34%;特困供养标准从2019年的9984元/年提高到2023年的12720元/年,增幅21.5%,保障标准位列全省第三,确保了低保标准年度增速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水平。集中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从2020年的1360元/月提高到2023年的1610元/月,增幅18.38%;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从2019年的1000元/月提高到2023年的1580元/月,增幅58%,保障标准位列全省第一。
同时,我市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自2011年7月1日起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参照城市标准,实行全额、差额发放,取消农村一、二、三、四类执行标准,广大农村困难群体与城市居民一道实现同城同待遇,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关爱保护扛担子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困境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慈善救助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整合帮扶力量、购买社会服务,持续开展困境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关爱保护工作。
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督促社区(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入户,落实监护责任。慈善协会连续6年开展“关爱工程”“公益相约慈善同行”“慈善情暖万家”等捐赠活动,募集款物578.8万余元,为全市在校儿童发放书籍和学习用品等合计360余万元。救助困难儿童、困难家庭3.8万人次,发放慈善救助资金94.36万元。
有效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保障范围,2021年提高补贴标准至110元/人/月。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了生活照护、心理辅导等服务。规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面落实全天候寻找、救助、接送等措施,每年常态化部署开展“酷暑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在极端天气下的生命安全,救助率达100%。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患病时有医疗救助,遭遇突发困难时有临时救助,年迈有养老服务……我市倾力织就的社会救助网络,托起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幸福梦,使他们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